工资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说明(随2015年8月份工资发放)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人字【2015】43号)的要求,大气物理研究所人事处于7月底完成了此次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1. 增加了岗位工资(具体工资项为:岗位工资_在职/项目/博士后)

        2. 增加了薪级工资(具体工资项为:薪级工资_在职/项目/博士后)

        3. 暂扣事业养老保险(具体工资项为:事业养老保险扣减额)

        4. 绩效扣减(具体工资项为:绩效扣减_在职/项目/博士后)

    同时,从2014年10月1日起进行了补发和补扣,补发补扣区间为2014.10.1-2015.7.31(共10个月)。

    根据科学院人事局的通知,此次调整具体标准不能上网,如想查阅,可来人事处查阅纸质文件或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标准。

    举例说明:
        王某某,目前为副高六级,薪级31级。此次补发和补扣情况如下:
        岗位工资由原来的1040增加为1890,并补发10个月:850.00*10=8500.00元。
        薪级工资,2014年为30级(每年年底考核合格者正常升一级薪级工资),由原来的703增加为1512,2015年调为31级,由原来的735增加为1597,并补发10个月:809.00*3+862.00*7=8461.00。
        预扣养老保险:每个月700,并补扣10个月:-700.00*10=-7000.00。
        绩效扣减:每个月415,并补扣10个月:-415.00*10=-4150.00。

    另:此次暂扣养老保险基数为预估基数,待实际缴纳时将做相应调整。

    特此说明。

大气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201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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