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为了使我所与高校联合培养工作更规范化,根据双方协商,现开展我所与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大气所两年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含两年)在编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2. 申请人近五年内须有一定的在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联培生提供基本的科研保障和研究生助学津贴;
3. 申请人近五年内有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得的软件著作登记权等代表性成果 ;
4. 有足够的精力胜任联培生指导工作。
二.联培高校
1. 云南大学:211高校,大气科学学科为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地点在云南省昆明市;
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学科为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学校地点在四川省成都市;
3. 东北农业大学:211高校,大气科学学科为2017年教育部批准新设立的本科专业,学校地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三、遴选与聘期
联培导师由大气所与联培高校共同遴选,实行聘期制,聘期三年。聘期结束,经认定合格,则继续聘任为联培导师。如聘期内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在上级主管部门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对导师停止招生且五年内不得再申报联培导师。
四、报名及提交材料
联培导师采取自愿报名形式,可以多选。请拟申请的导师请于8月31日前在小程序中填写申报信息。如有疑问咨询孙鹏宇,电话010-82995021。
五、其它
联培导师需遵守大气所和联培高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联培生来所后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联培高校校内导师合作,提升联培生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