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全所研究生及导师:
  为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我所2021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包括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均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国科大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国家奖学金参评的代表性成果和获得荣誉奖励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文章必须正式接收、或见刊发表、或可在线检索、或已有DOI检索号; 
  (2)国家发明专利需正式获批并具有专利号;
  (3)代表性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大气所且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4)所获得荣誉奖励为研究所级别及以上;
  (5)代表性成果总数不超过8项。
  三、评选办法
  遵照执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附件2)。
  四、参评方式
  1、网上申请
  (1)请申请的学生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2、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11月3日上午10: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部(1号楼217办公室,fujianjian@mail.iap.ac.cn)
  (1)《2021年国家奖学金代表性成果统计表》(附件3);
  (2)代表性成果和获得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文章首页、专利、获奖证书等。
  3、公开答辩
  通过参评资格初审的申请人需在评审会上由本人进行公开答辩,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5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10分钟。答辩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建建
  联系电话:010-82995438
  邮箱:fujianjian@mail.iap.ac.cn
 
  研究生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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